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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則嚴肅的科普!!!
據世界衛生組織藥品不良反應術語集統計:藥品不良反應導致內臟損害比例的排序中,肝膽損害排列第一。
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目前已發布的24期《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》中,有10余期是關于藥物性肝損傷的通報。
藥物性肝損傷的病因:
藥物口服后首先經肝腸循環系統進入肝臟,注射或其它給藥方式的藥物也大多是在肝臟內進行解毒、轉化后,再輸送到全身各個器官。肝臟中藥物的濃度明顯高于其它器官,最容易遭受藥物或毒物的侵襲而損傷其結構和功能。
產生藥物性肝損傷的機理比較復雜,受到患者機體狀況、個體差異、遺傳因素、肝臟功能及藥物本身多方面的影響。
藥物性肝損傷的癥狀:
藥物造成的肝損傷通常出現在用藥數日或數周后,有的患者僅僅表現為肝功能異常,有的患者可出現明顯的臨床癥狀,例如乏力、惡心、嘔吐、厭食、尿黃、眼黃、發熱、皮疹、肝區疼痛等癥,體檢可見肝硬化、肝腫大或肝萎縮,甚至發生急性肝炎或肝臟腫瘤。
例如長期大量服用硫唑嘌呤,黃疸發生率可高達10%-40%;再如服用別嘌醇3-4周后,可出現過敏性肝壞死和肝肉芽腫;又如6例患者每日靜脈滴注四環素2-4克,全部在3-5日出現黃疸、休克,5-13日內死于肝臟廣泛性脂肪變性。
預防藥物性肝損傷掌握四大措施:
1.嚴格掌握治療的適應癥和禁忌癥,嚴格按照劑量和療程服用。例如成人服用對乙酰氨基酚24小時內的劑量不應超過2克,用于解熱連續使用不得超過3天,超過此量易導致患者出現黃疸、急性中毒性肝壞死,嚴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。
2.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藥應使用對肝臟影響小或經腎臟排泄的藥物,用前查看藥品說明書[不良反應]、[注意事項]、[禁忌]等項目中是否有肝功能異常慎用的提示,必要時建議更換藥品。例如此類患者合并風濕性心臟病、心功能不全應用強心藥時,不宜用洋地黃毒苷,宜用地高辛;因為前者易導致蓄積中毒,劑量難于掌握;后者主要經腎臟排泄,不易產生蓄積中毒。
3.患者需聯合用藥時,種類不宜過多,避免因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加重肝毒性。例如別嘌醇與巰基嘌呤合用可增加藥物的肝毒性,導致患者死亡。服用傷肝藥物期間不宜飲酒,因乙醇也可加重藥物的肝毒性。
4.長期服傷肝藥物者應注意觀察是否出現不良反應,定期檢查肝功能,出現異常立即停藥,及時咨詢醫生更換藥品,并配合保肝藥物的治療。
此處附上常用傷肝藥物十五種:
1.抗菌素:多數頭孢菌素、四環素類、紅霉素類、林可霉素等
2.抗菌藥:磺胺類、異煙肼、利福平、利福定、酮康唑、氟康唑等
3.抗寄生蟲藥:氯喹、伯氨喹、哌嗪、左旋咪唑、阿苯達唑等
4.解熱鎮痛藥:阿司匹林、對乙酰氨基酚、吲哚美辛、酮洛芬、吡羅昔康、塞來昔布等
5.抗痛風藥:秋水仙堿、別嘌醇等
6.抗癲癇藥:苯妥英鈉、卡馬西平、丙戊酸鈉等
7.鎮靜催眠藥:苯巴比妥、地西泮、硝西泮、勞拉西泮、艾司唑侖等
8.抗精神病藥:氯丙嗪、奮乃靜、氟哌啶醇、舒必利、利培酮等
9.心腦血管藥:奎尼丁、胺碘酮、尼莫地平、阿替洛爾、特拉唑嗪、纈沙坦、洛伐他汀、辛伐他汀等